近日,深圳正式发布《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,紧盯民营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,从重大项目建设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、应用场景开放、拓展海外市场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,提出20条“实招”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。作为营商环境“最硬内核”的法治,《若干措施》推出后,法律界和企业界备受关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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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经济发展迅猛,丰富的企业生态展现魅力。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红声 摄

鼓励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

《若干措施》第十二条提出加快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,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企业合规管理体系。记者了解到,深圳市检察院自2020年3月在全国率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,截至今年8月15日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56件,对整改合规的67家民营企业、151人依法作出相关处理决定。合规办案量一直稳居全省首位、全国前列。

深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深圳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,持续优化“五个一”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模式,进一步提升合规办案质效,通过依法释放司法政策红利鼓励涉案民营企业搭建合规管理体系。此外,深圳检察机关将依托今年6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的《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会议纪要》,积极推动企业合规法检衔接,力争推动侦检衔接,尽力实现涉案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全流程贯通。

结合本地办案实际,深圳检察机关还将在与深圳海关、深圳海关缉私局会签的两个《合规互认会议纪要》的基础上,就涉税、安全生产、扰乱市场秩序等类型的合规案件,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商,就合规互认工作进行沟通,探索进一步完善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和合规验收结果互认机制。

“这20条新举措,每一条都有清晰的指向性贺具体的落脚点。‘加快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’‘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’,对于司法机关在法律监管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给民营企业足够的信心贺安全感。”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委员、市食品工业协会会长孙小荔说。

“加快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有利于促进优化企业管理水平,降低企业及内部员工行政、刑事违法风险。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,全面推广柔性执法,可增加企业与执法机构之间的沟通,可促进达成最佳的执法效果。” 市人大代表、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萍说。

依法维护民企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权益

企业在经营过程中,最大的风险在于刑事风险。《若干措施》第十四条提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权益,进一步规范异地公安机关在深执法办案协作程序,建立民营企业家市外刑事案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。

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敏律师说:“《若干措施》提出维护民营企业涉外地刑事案件合法权益,有利于减少异地公安机关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、越权管辖、违规立案、违规干涉民事裁判执行等问题。”

《若干措施》剑指“网络黑嘴”,提出依法打击蓄意炒作、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“网络黑嘴”和“黑色产业链”。陈敏表示,“网络信息监管将得到进一步强化,网络营商环境将更加公平、透明、诚信,助力更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坚定信心,安心发展。”

坚持有案必立,对变相不立案“零容忍”

立案是审判的前提,是启动诉讼程序的总开关,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开始。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坚持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,2023年底前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务标准,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,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,对变相不立案“零容忍”。一直以来,深圳法院不断优化立案服务,为企业提供线下立案、网上立案、跨域立案等立体式立案服务。

今年2月17日,深圳中院发布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》,推出8项措施,其中第一项就是“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”。该举措提出进一步畅通网上立案、现场立案渠道,提高网上立案申请审查效率。

前不久,为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,深圳中院推出12项具体措施,其中第六项“健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”指出,要优化立案工作流程,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务标准,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。

“最近我的朋友圈都在发‘深圳民营经济20条’,律师界、企业界都很关注。”广东胜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胜柱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“坚持有案必立、有诉必理”这一条,切中痛点,令人振奋。“就拿诉前调解来说,现状基本都要先调解,一调至少耗时一两个月,客户对此也颇多抱怨。新措施出来后,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再同意调解的,可以马上立案了。”他表示,非常期待该项措施的落地实施。

(原标题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深圳发挥法治保障作用,新措施切中痛点,方便民企》)

(作者: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 戚金城 张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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